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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部預計於115年度推動太陽光電汰舊換新機制

經濟部預計於115年度推動太陽光電汰舊換新機制

經濟部於11月26日召開「中華民國115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」第3次審定會議,並規劃於115年度推動太陽光電汰舊換新機制。躉購費率草案方向將維持再生能源發展誘因,以促進制度穩定,並持續朝多元綠能發展,後續將依行政程序辦理草案預告及聽證會,廣徵各界意見。 經濟部說明,經115年度審定會充分討論各類再生能源成本後,太陽光電考量近期法規強化,初步共識維持費率水準,獎勵措施部分,除延續114年度之獎勵機制外,規劃新增太陽光電汰舊換新機制,鼓勵民眾汰換老舊設備改採高效產品,於相同空間下,提升裝置容量與發電效益。另各類再生能源躉購費率草案(詳如附表)重點如下: 一、太陽光電:因應未來設置面臨的環境及韌性要求提升,衍生案場開發之不確定性。為維持推動量能並延續現階段之開發動因,決議115年度費率全年維持114年度第二期水準。 二、風力發電:不及30瓩陸域風電,躉購費率每度7.4110元;30瓩以上陸域風電,躉購費率每度2.1299元。 三、生質能發電:沼氣(有厭氧消化設備),躉購費率每度7.0192元;固態生質燃料及國內農業剩餘資源,躉購費率每度5.1580元;其他分類躉購費率每度2.8066元。四、廢棄物發電:一般及一般事業廢棄物分類,躉購費率每度3.7263元。 五、小水力發電:1瓩以上不及100瓩、100瓩以上不及500瓩、500瓩以上不及20,000瓩,躉購費率分別為每度4.9548元、4.8936元及4.2285元。 六、地熱發電:傳統型不及5,000瓩,躉購費率每度5.8615元、5,000瓩以上,每度4.9242元;次世代分類躉購費率每度8.5522元,適用對象為需經中央主管機關於開發許可審查認定鑽井深度超過3,000公尺,且使用次世代地熱技術者。 七、海洋能發電:躉購費率每度7.3200元。 經濟部補充說明,太陽光電模組隨技術發展,發電效率已明顯提升,以99年模組效率與現行技術相比,效率已提升50%以上,考量成本及發電量增加,經評估運轉10年以上案場較具有汰舊換新效益,目前規劃「太陽光電汰舊換新機制」鼓勵全數汰舊換新採用高效率模組,可有效利用空間,擴增裝置容量。具體鼓勵方式則包含效能提升後的新增容量適用新費率,原有容量仍以原契約費率,以及簡化申請程序兩大面向,將納入法規讓設置者依循提出申請。 經濟部說明其餘躉購費率措施變動,其中為提升離島電力自主性能力,並考量離島地理與氣候環境使再生能源設置條件相對嚴峻,將加成比例統一調整為15%;在地熱能部分,除增訂次世代躉購費率分類外,因鑽井成本大幅下降及開發模式轉變,取消階梯式費率機制;離岸風電部分,業已明確規範採競比費率作為躉購費率,故115年度毋須重複公告,至於浮動離岸風電,因國際成本資訊仍存在差異,將持續蒐集資訊,滾動式檢討。 經濟部最後表示,115年度躉購費率草案歷經3場次審定會議、9場次分組會議(太陽光電,地熱、生質能及小水力,風力及海洋能各3個場次)縝密討論,並將循例訂於114年12月中旬辦理「115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草案聽證會」,廣邀社會各界參與並提供寶貴意見。後續將再召開審定會針對各界意見予以討論,加速完成審定作業及費率公告程序,以利業者進行投資規劃。 發言人:經濟部能源署吳志偉副署長 聯絡電話:02-2775-7750、0922-339-410 電子郵件信箱:cwwu@moeaea.gov.tw 業務聯絡人(太陽光電、生質能、廢棄物、小水力):經濟部能源署廖士煒組長 聯絡電話:02-2775-7620、0920-091-081 電子郵件信箱:swliau@moeaea.gov.tw 業務聯絡人(風力發電、海洋能):經濟部能源署鄭如閔副組長 聯絡電話:02-2775-7778、0952-279-720 電子郵件信箱:jmcheng@moeaea.gov.tw 業務聯絡人(地熱能):經濟部能源署蔡秀芬組長 電話:02-2775-7730、0905-506-258 電子郵件信箱:hftsai@moeaea.gov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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